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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8年第45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扶贫办副主任董序亮、市教育局副局长韩光福,介绍2019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教育、财政、扶贫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担当,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努力推进依法资助、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在规范管理上抓落实,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在资助育人上求实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
据统计,2018-2019学年度,全市共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资金3.9亿元,资助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32万人次。
我市现有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及落实情况请往下看↓↓↓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免保教费。全市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幼儿可以享受免保教费。
2.政府助学金。全市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贫困户幼儿可申请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惠普性幼儿园内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
免保教费和政府助学金政策由学生或者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学前教育共计落实资助资金255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4.1万人次。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在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寄宿在校学生人数的30%。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地方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潍坊市特困生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教师“爱心一日捐”、财政关爱资金、社会募集捐助资金等资助非寄宿学生,比例达到2%左右,资助标准参照寄宿生标准执行。孤儿、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不论是否寄宿,全部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政策由学生或者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共计落实资助资金6931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9.7万人次。
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免学费。在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市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资金。
2.国家助学金。是按普通高中在校生10%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资助生活费用。根据学生的家庭贫困状况,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由学生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高中学校共计落实资助资金331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万人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政策实现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全覆盖。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全部免除学费,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在中职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公办及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以享受。受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该政策需要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3.实施“雨露计划”。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接受中职教育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向镇街扶贫部门提出申请,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此外,国家准备在中职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今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对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2万人。后续省、市将配套出台相应政策。
2018-2019学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共计落实资助资金1.58亿元,受益学生12万人次。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该政策由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提出办理申请(经济区暂未开通贷款,学生可按户口属地去办理),今年的办理时间仍然是8月1日到9月12日。
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为9654名大学生办理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7774万元。
2.免学费政策。政府对高等教育学校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在我省省属高校及省内外地市市属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地县教育局提出免除学费申请。在我市市属高校就读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学生,由市财政局落实资金,教育局具体落实。免学费的标准为按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予以据实免除。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不免除,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3.奖学金政策。高等教育阶段的奖学金包括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在校生3%的比例进行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省每年10000名,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是面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是按普通高校在校生14%的比例、平均每人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自2016年开始,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5.实施“雨露计划”,接受高职教育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向镇街扶贫部门提出申请,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高职院校奖助学金提标扩面。今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高职扩招,从今年开始,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后期省、市会尽快配套出台相应的政策。
6.各高校自主设立内容丰富的资助政策。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情况实施了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7.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需要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要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2018-2019学年,全市高等教育阶段共计落实奖助学金资助政策资金1.1亿元,受益大学生2.9万人次。
目前,我市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的无缝隙对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教育阶段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大保障。
为广泛受理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市教育局开通了8791010作为24小时全天候助学热线电话,并设立投诉邮箱wfsjyjxszzzx@wf.shandong.cn,自7月1日开始,我市已提前全面开通了县级资助中心和高校资助热线电话,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为莘莘学子顺利入学保驾护航。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可以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536-8791010,0536-8080970,18805360110。
(村网之家:李珺)